黔东南州供销社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 2021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一、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供应和管理;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系统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涉农行业协会,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发展。为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供销社合作社的建议。加强和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系统“三位一体”合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督促全州供销社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改革。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的文化建设,加强职工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搞好业务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指导和管理全州供销社的社团组织,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社系统农村电子商务的建设和发展。配合各县市党委、政府做好供销合作社班子的建设。
2021年末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编制人数23人。在职20人,离休1人,退休29人。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内设7个科室:理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科、财会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社员股金科、老干科(单列)。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部门预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我部门 2022 年预算总收入532.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2.10万元),预算总支出532.10万元(其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5.75万元,占总支出的85.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7万元,占总支出的6.87%;住房保障支出22.01万元,占总支出的4.1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7.77万元,占总支出的3.34%),与 2021 年相比,同比上升18.94%,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增加。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我部门 2022 年预算支出总额为532.10万元。按支出构成情况分类:基本支出522.10万元;项目支出10 万元。与2021 年相比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引起。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我部门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本年度开展企业改革及股金清理工作,接待人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7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3.5%,主要是我部门严格按照车辆编制数控制预算支出;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我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严格控制出国(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共计10 万元,其中:州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业务费10 万元,主要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业务费,包括州级企业改革和全州供销社综合改革,完善供销社治理机制等专项业务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州供销社机关本级 2022年行政运行经费部分包括:在职人员公用经费48.87万元(包含水电费4.8万元、办公费8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8万元、劳务费7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07万元等),与 2021年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因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07.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65万元,固定资产42.26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办公设备,如家具用具等。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2年,我部门资金总额532.10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保障本单位行政运行,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三农”主业,确保圆满完成供销社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层网点建设,夯实事业发展的基层基础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完善监管体制,构建为农服务现代流通体系。
2、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1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0 万元。一级项目名称为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业务费,绩效年度目标为推动州级社属企业改革顺利开展及加强对各县综合改革业务指导、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供销社治理机制和提升为农服务基础。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