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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黔东南州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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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6月4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供销合作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8月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州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州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落实州委关于巡察整改部署要求,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刀刃向内的勇气,坚决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州委巡察组反馈后,州供销社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反馈会议精神和州委关于做好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并做好州委巡察反馈情况通报。召开3次党组会议研究和修订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将巡察整改与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并多渠道听取意见建议。集中整改期内,党组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分析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整改落实。安排3名班子成员牵头成立作风、业务、人事3个整改工作专班,对涉及巡察整改重要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召开14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各专班、核查组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情况。加强与州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沟通,就重点整改任务及相关问题线索深入会商,有力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全面梳理问题、任务、时限、责任“四个清单”,建立问题台账5个,下发巡察整改通知书29份,收回整改情况说明及相关印证材料80余份。实行“一周一更新”动态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推进改革发展。坚持结果导向,聚焦供销合作社“两个成为”使命任务,强化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强化工作推进,真正把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上来。严肃认真召开州供销社党组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原因,研提整改举措,坚决抓好整改,真正把巡察成果落实到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上来。强化标本兼治,抓好建章立制,新建制度22项、完善修订制度13项。2025年以来,州供销社党组按程序对机关1名党员和企业1名退休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约谈9人,累计收回资金5868元。

州供销社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政治担当抓部署、攻难点、促转化,全过程把牢整改方向。一是亲自部署推动。对整改负总责、负首责,组织学习上级精神,主持召开14次专题会议,逐一审核整改措施,压实各级责任,把整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二是带头攻坚破难。统筹调度全局,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10项、完成9项;2次赴省社、5次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违规吃喝整治与企业对外投资、人事招聘、股金清收、干部处置程序4个专题排查。三是推动成果转化。将整改融入日常、改革、党建与队伍建设;协调落实2025年化肥淡储补贴50.85万元,285.15万元纳入2026年预算;修订内部管理制度,践行“四下基层”调研督导;强化经济调度与风险防控,扭转系统经济下行态势,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基层供销社服务农民群众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已对《关于加快完善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进行台账化管理。截至2025年底,全州供销系统完成16个县级为农服务中心、215个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16个冷库(其中3个为冷链物流园)、18个农产品市场建设,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加强基层社建设。2025年,完成麻江杏山、谷硐、岑巩天马3个基层社省级基层组织体系建设项目,获项目补助资金110万元;完成丹寨龙泉、锦屏敦寨、麻江杏山、从江贯洞、岑巩天马、黄平新州6个“千县千社”示范基层社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发展。2026年实施天柱凤城、榕江忠诚、台江施洞、镇远午阳、黎平水口、凯里基层社、雷山丹江、三穗桐林、剑河岑松、施秉城关10个“千县千社”示范基层社建设。三是强化业务拓展。2025年,全系统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加强基层社建设,指导社有企业与基层社合作,推进供销超市、物流快递、酒席配送、农资供应、农事服务和再生资源等业务,有21家基层社年营业收入超300万元,为农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2.关于社有企业支持农业生产能力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聚焦培训赋能、业务拓展与精细管理,全力推动整改。通过将农资人员转型为农技指导员,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与集采集配业务,有效对冲市场下行压力。一是推进联合合作。指导各级供销农资企业加强与省级农资企业的联合合作。州农资公司与省农资公司签订《2025-2026年度化肥储备仓储合作协议》、《2025-2026年度尿素、复合肥集采集配意向协议》,联合储备肥料1000吨,全州有4个县级社与省供销农资公司开展联合储备。二是强化组织培训。组织州农资公司、凯里市农资公司等8家农资企业到贵阳参加全省化肥农药储备业务培训会,强化与省农资企业业务对接。三是加强政策支撑。积极争取化肥淡储补贴资金,切实解决农资企业经营困难。2025年指导8个县供销社争取县财政追加化肥补贴预算50.85万元,并拨付到位。同时积极争取把化肥淡储补贴纳入2026年州、县两级财政预算,已有285.15万元纳入预算,其中:州级财政已批准预算17万元。

3.关于抢抓“桥头堡”机遇助推农产品外销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盘活现有冷链资源。黎平、从江、榕江3县有15个企业新建2.9万立方米库容的冷库,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扶贫资金等支持,已经满足当地市场需求,供销社系统不再谋划从江洛香片区冷链物流项目,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盘活现有闲置冷库。二是加强政策支撑。指导黎平县新建农资农产品配送中心1个,完成8个乡镇经销点代理签约,累计销售化肥752.007吨,种子3770公斤,销售额346.19万元。积极帮助榕江县供销社加强与省绿通公司合作,在村超球场租用4个集装箱用于农特产品销售,在体育馆二楼大厅改建约200平方米用于“万家供销.村超大集”展销直播中心,推进榕江县农产品销售。组织黎平、榕江2县申报2026年全省供销系统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三是强化产销对接。州供销集团、麻江等在广东等地建立农产品特色专馆(专柜)5个。2025年开展年货节、端午大礼包等产销活动15次、农产品展销活动4次,全系统完成农产品销售额34.8亿元、电子商务销售4.44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完成交易额2.92亿元。依托“脱贫832平台”,全州15个脱贫县349家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入驻上架农特产品3025种,完成销售额1.1亿元。州名优产品贸易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326.73万元,同比增长66.83%。

4.关于社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闲置资产盘活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黔东南州供销社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明晰管理主体和权责清单,有效破解系统“用管分离”“权属交叉”问题,防止社有资产流失。二是加强社有闲置资产盘活利用。州供销集团利用贵州省农交中心平台、58同城、安居客等租赁平台,多渠道发布资产租赁信息,调整出租策略,坚持长短结合、灵活定价,已完善出租合同资料23份,发布租赁信息49条,对州供销集团12宗闲置资产、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有效盘活社有资产。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安排集团公司修订完善企业薪酬制度方案,将闲置资产盘活工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运用资产管理系统,及时更新资产台账,明晰权责清单,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5.关于谋划申报项目质量不高,推动供销事业发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申报实施力度。2026年1月,全系统8个在建项目有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项目总投资1.06亿元,获补助资金1455.8余万元。天柱、麻江县供销社分别获省级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500万元。二是加强项目前期谋划。拟定全系统“十五五”期间及2026年实施项目,计划实施重点项目93个,计划总投资22.76亿元,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州供销系统发展的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2026年,重点以“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为着力点,有序推进榕江、黎平、天柱、镇远等县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6.关于推动社有企业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州供销社先后完成州土产公司、农资公司、日杂公司、名优贸易有限公司5个企业公司制改革,州乙炔氧气厂、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因企业业务性质不纳入公司制改革。全系统已累计完成28家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做到了应改尽改,建立了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整合工作,明晰了企业业务发展板块。二是加强联合合作。指导州乙炔氧气厂与炉园气体公司业务合作,解决氧气厂生产资质问题;与各县(市)筹备组建农资销售、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联营体,促进抱团发展,稳步推进传统业务恢复。三是加强资产盘活利用。针对闲置资产,通过加大对外招租、联合改造提升资产利用率等措施,加大资产盘活力度。2025年,州供销集团资产总额为4.24亿元,同比增长2.35%。

7.关于“数字供销”改革任务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州供销社党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州供销社“数字供销”项目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加强对外合作。州供销社数字化供销建设项目已与江苏天合云商电商公司搭建线上电商平台,线上平台已有16个县(市)的农产品特色馆。2025年8月开始运营,上架我州农特产品200余种。截至2025年12月,完成农产品销售3.5万元。二是强化项目建设。州供销社多次与州商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对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对“数字供销”项目支持,拟申报实施“黔东南州数智供销综合赋农建设项目”、“黔东南州城乡农特产品供应链数字化提升工程”数字化项目2个。

8.关于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危化物品运输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工作。2025年8月12日,邀请贵州省潼安消防中心的教官为州社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州社直属企业共36名干部职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2025年来,组织集中统一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12次,累计排查安全隐患72个,已整改72个。近年来,全州供销社系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州氧气厂出现的问题,州氧气厂已于2022年1月对涉事的危货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管理员进行相应处罚,对押运员不再聘用,对驾驶员、安全管理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建立健全押运人员资质审核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情况再次发生。2025年3月,州供销社党组对州日杂公司原法人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督促州日杂公司立即组织涉事车辆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及批评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关于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制度执行。2025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2025年度工作要点》、《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并全面抓好落实。二是强化调研实效。要求党组成员深入县(市)工作调研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调研听取汇报内容。2025以来,州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形成调查报告4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及省政府、州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通报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60余起。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1次,开展《拐点》警示教育片观看8场次,组织系统50余名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州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开展系统违纪违法受处分案例“一案一整改”2例,深入查摆问题原因,制定1个“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和2个“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就案件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查摆,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0.关于加强对系统“一把手”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调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州供销社8个机关科室、1个基层支部、12个县(市)社、7个州直属企业及个人下发巡察整改通知书29份,督促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召开3次会议,对各县(市)供销社“一把手”就廉洁自律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对直属企业、机关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任前谈话4次12人次;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通过开展廉政谈话、预防提醒谈话、短信微信提醒11次237人次,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州供销社机关纪委深入直属企业,对各社属企业开展经济运行、党的建设、制度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督导检查工作5次。

11.关于供销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了州供销社党组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扛牢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机关纪委2次专题工作报告。二是强化警示力度。精选近年来中央、省、州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案例汇编、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0余起。三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州供销社向省供销社、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呈报重要事项18期,向州委总值班室、州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省社领导来我州调研及州供销社主要领导外出报备14期。四是严肃党员处理。2025年以来,州供销社党组按程序对机关1名党员和企业1名退休党员开除党籍处分,党内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4人、约谈6人,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12.关于党组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4月27日,州供销社党组印发的《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2025年以来,向省供销社、州委、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呈报重要事项18期,向州委总值班室、州政府总值班室报送省社领导来我州调研及州供销社主要领导外出报备14期。2026年1月12日,州供销社党组向州委呈报了《关于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13.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工作统筹推进。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测评会议和2025年度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个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部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2025年,班子成员通过深入基层企业开展工作调研20余次。二是加强提醒约谈力度。2025年1月26日,州供销社党组书记就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与班子成员、副县级领导干部、机关科室及企业负责人17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4月29日,州供销社召开“五一”节前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及企业班子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2人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黔东南州供销社干部职工请、休假、外出报告制度》、《黔东南州供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修订)》,进一步加强系统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组织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管理,督促企业职工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工作纪律,杜绝系统个别职工无故旷工的情况再次发生。

14.关于监事会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监督前置制度。督促州供销集团及各子公司公司对重大投资、公司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合同签订、公司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情况提前报送监事会开展前置监督。2025年州供销社监事会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对发现问题现场提醒整改22次,共发出提醒函7件。二是强化问责力度。针对2022年12月州名优贸易公司投资黔粤鲜科技公司、2024年4月州乙炔氧气厂与贵州亚港公司合作等事项开展了进一步核实,对相关负责人开展了批评教育。2025年12月,州日杂公司按税务风险提示已完成192.97万税款补缴工作。三是加强项目监督前置管理。对州乙炔氧气厂与炉园气体有限公司合作事宜开展前置监督,从动议到合作协议的商谈监事会全过程监督,并专题听取汇报2次,同时下发提醒函监督落实,有效防范风险,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15.关于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报销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问题整改。责成州新农城乡消费合作社将台江分社办公用房租金使用发票复印件换成了原件。州农资4名党员已于2025年9月将开展“主题党日”在途全天伙食补贴共计288元全额退回。二是严肃责任追究。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的问题,分别对机关财务科科长杨忠诚、州消费合作社会计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存在多头报销的问题,对州农资公司原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机关纪委督促各直属企业要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州供销社系统围绕规范公务接待、决策程序、财务管理、考勤等重点领域新建制度22项、完善修订制度13项,列入中长期推进的措施已经形成。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接待菜单不规范,导致涉嫌超陪同人数问题,州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于2025年8月与接待酒店联系对接待菜单进行了完善。这是由于财务审核人员把关不严导致,州供销党组对机关财务会计科科长杨忠诚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州日杂公司因困难,根据其内部接待制度规定,公务接待标准为72元/人、商务接待为102元/人,均低于州级接待水平,州日杂公司2024年5月接待台江县农资公司业务洽谈人员,被认定为公务接待,州日杂公司接待人员已于2025年6月3日自行承担超标准接待部分170元,并经公司财务入账。州农资公司于2024年12月发放公司10名职工公休假补贴4800元,已于2025年5月23日将以上补贴清收退回公司财务,同时对州农资公司原支部书记吴燕谋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各企业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州乙炔氧气厂于2021年向州日杂公司购置24瓶茅江酒拟用于商务接待,但一直未使用。2025年10月州乙炔氧气厂将该批未启用接待酒出售处理,处置款项已按规定上缴财务入账。二是加强制度建设。2025年12月18日,州供销社修订印发了《黔东南州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取消机关商务接待相关规定,对州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规范,要求各直属企业参照执行。2026年1月,州供销社印发《黔东南州供销社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对机关公务接待程序进行细化安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7.关于深化系统重大改革不够用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审核机制。2025年,州供销社印发各类会议通知、方案等文件84件,均履行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事前审议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议事规则,2025年,州供销社党组按程序研究审议《州供销社2025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重要计划、制度、方案文件21个。

18.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根据《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关于大额资金使用规定,5万元及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或工程项目结算、工程资金分配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2024年3月办公楼电路改造3.89万元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问题属工程结算类事项,州供销社已进行情况说明。2025年,州供销社全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55项,并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参会监督。2025年以来,州供销集团按程序向州供销社党组报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15次。二是强化制度约束。相继印发《黔东南州供销社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中共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州供销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将“三重一大”研究事项额度进一步下调,将机关调整预算支出由5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开支下调至1万元;3万元(含)以上的预算外支出下调至1万元;3万元(含)以上的出借资金事项下调至1万元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组对机关、企业监督管理。

19.关于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根据《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为一式2份,分别已存入景福啸同志干部人事档案第五类和任免文书档案,在系统机关职工干部选拔任用档案中的《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仅为复印件。二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州供销社于2025年6月对周永红等6名同志《企业职工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进行了完善归档。三是强化人员培训。2026年1月,组织州供销集团及各子公司人事、档案人员11人,就人事档案目录,人事档案借阅、查阅、传递工作及干部任免审批表填报等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系统人事人员从业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0.关于供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中层年轻干部培养需要长期且循序渐进的过程,涉及机关编制及县(市)党委政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安排,对此州供销社党组书记多次向州委组织部汇报,并与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沟通,请求加大对供销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力度。2025年9月22日,州供销社已将相关巡察反馈系统中层干部老龄化问题下发雷山、施秉、镇远、岑巩、台江、剑河、天柱7个县供销社,对普遍存在改非干部占编无中层干部情况,要求各县(市)供销社进一步加大与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2025年以来,全系统有施秉、黎平、剑河已新增30岁左右中层干部3人。二是加强系统干部教育培训。2025年以来,安排党组成员、直属企业赴州外开展考察学习3批次9人次。先后选派3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州委组织部组织为期1个月县干班,选派1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州人大为期1周专题培训等,组织开展财务统计、人事、保密工作专题培训3期,参训39人次,切实提升系统人员业务水平。

21.关于机关党建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州供销社党组印发了《州供销社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明确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年度任务。2025年,州供销社4名党组成员完成专题党课4次,专题宣讲1次;配备9名党务人员负责系统党建工作,明确2名同志任机关离退休支部“第一书记”、联络员;全年完成党员发展2人,培养发展对象2人、入党积极分子9人。二是丰富党建活动载体。深化“根植三农·富民兴社”党建品牌运用,申报“四强”基层党组织1个、“四好”党员2名。州供销社6个基层支部到社区开展共建活动14次,帮助社区解决困难11个。2025年2月,组织10人“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到三穗县等溪村开展结对关爱活动。2025年6月榕江特大洪灾期间,州乙炔氧气厂9名党员赴榕江县医院供氧站开展设备检修、清淤等抗洪工作。三是压实保密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一”工作方案,开展系统保密工作培训1次,选派2名同志参加州保密委专题培训,与机关签订保密协议19份,系统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22.关于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基层组织程序。加强对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力度。2025年,按程序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及4个基层党组织委员补选工作。二是强化工作指导力度。督促州土产公司立行立改,认真组织退休同志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州供销社对土产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强化后劲支部整顿。州土产公司于2024年整改完成后劲支部整改工作,并按程序报州直机关工委备案。2026年2月,州农资公司营业收入99.25万元,同比增长21.59%,同时争取州级财政化肥淡季补贴资金17万元,纳入2026年度财政预算,为企业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3.关于部分问题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调查取证。就2021年巡察“回头看”反馈“报销洗车费780元,仅有发票,没有洗车次数、车子牌照、日期和经办人底单”的问题,州供销社理事会办公室、财务会计科组织专人再次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企业开展核实,收集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州供销社当年出差频次、用车台账及洗车次数,情况一致。二是因州消费合作社接待人员为个体,无法提供接待公函,已由接待人员承担相关接待费用。2026年3月,州供销社机关纪委对州消费合作社财务人员把关不严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同时要求各直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州供销社于2025年12月印发了《黔东南州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州供销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并要求各直属企业参照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总社成立70周年的重要指示,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党对供销事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社有企业、综合改革等重点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狠抓真改实改,巩固整改成效

在上级指导下,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企业改革、资产盘活、股金清收及追责问责等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影响整体整改完成率。州供销社党组将坚决摒弃“过关”心态,杜绝虚假整改、选择性整改。对已完成任务常态化“回头看”防反弹;对未完成事项紧盯督办、加快推进;对整改不力者严肃问责,切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整改实效助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严的基调,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自我革命重要思想,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党纪学习教育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成果,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政德与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内控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支持各类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三不腐”。

(四)践行组织路线,建强干部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加强全州供销系统干部队伍科学化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大力传承“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供销文化,引导干部职工以优良作风投身综合改革实践。

(五)加强党的领导,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紧扣中发〔2015〕11号、黔党发〔2016〕5号、黔东南党发〔2016〕35号文件要求,围绕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建设等战略,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对标上级“十五五”目标,科学编制州供销社“十五五”规划。聚焦机制创新、企业转型、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工作提质增效,打造服务农民的综合平台,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纽带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8221620;电子邮箱qdnzgx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