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0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州供销社结合单位职责职能,逐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21条内容要求,主动在单位门户网站更新政策法规解读、部门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共计15条。其中,政策解读有关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信息7条,发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规范性文件通知2条,发布单位职责要点1条,单位基本信息1条,机构设置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编辑简报信息64期,在单位门户网站共发布州本级及各县(市)社信息200余条。
2.依申请公开:2020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相关内容。
3.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于所报送或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过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精准度。
4.平台建设:州供销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中华合作时报》和黔东南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dn.gov.cn/)公开,另以本单位门户网站(http://qdngxs.qdn.gov.cn/)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
5.监督保障:州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办公室,并安排有工作人员负责网站日常工作,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有明确的网站信息保障联络员。2020年,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办举办的政务培训,接受相关考核,对出现的网站不合格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0条 | 0条 | 0条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条 | 0条 | 0条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条 | 0条 | 0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条 | 0条 | 0条 | |
行政强制 | 0条 | 0条 | 0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条 | 0条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更换频繁,造成工作脱节断档,此外,由于从事政府信息工作的同志均为兼职人员,同时从事多项工作,导致信息质量和数量等方面都受到影响。二是部分信息编写更新不及时,在时效性上达不到要求。三是信息内容的编写不够详实生动,在信息采用上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照《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要求,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保证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保密意识,做好信息审查工作,不发布有违国家和法律禁止的信息。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向政务信息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学习,保证信息的质量和数量,应公开的信息公开,提供快捷便民服务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