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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书记主任分管机关党建、机关事务管理、财务会计、基层组织建设、驻村帮扶、老干、保密、普法、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军人事务、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工青妇等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信访维稳、民族宗教、统一战线等工作负责。
吴超,女,1976年生,侗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