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供销发字〔2021〕22号)、《贵州省供销社印发<贵州省供销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供发〔2021〕14号)和《黔东南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东南党发〔2021〕23号)要求,州供销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以下简称“八五”普法),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切实提高全州供销社系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州供销社系统依法治社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职工及社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系统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践行为农服务宗旨。三是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把供销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坚持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挥组织体系完整优势,根据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不同特点,确定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供销社事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突出宣传宪法。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和社员深刻理解发展好合作经济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阐释合作经济组织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区别。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宣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认真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规范、加大联合。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做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加强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建设平安黔东南为目标,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禁毒、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社区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权益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推动更高水平平安黔东南建设。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要求,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突出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广大党员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深入学习宣传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的实施是民族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建立平等、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和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的必要法律手段。为更好、有效地实施我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实现全州各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有序发展。全州供销社系统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黔东南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
(八)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坚持把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将测评结果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九)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岗位需要,推动学法常态化,拓宽学法渠道,创新学法形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探索建立部门(系统)“订单式”学法考试机制,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不少于两次。
(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一是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功能,以案释法、借案学法,强化教育效果;二是结合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开展面向供销社农民社员的普法工作;三是充分利用经营服务网点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四是依托系统所办的网站载体,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
(十一)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好上级社与下级社、联合社与社有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各级供销社深入学习《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制定完善本级及基层社章程,建立完善章程备案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社会团体要依法制定和完善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二)深化依法治企。一是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二是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三是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四是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守法经营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十三)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十四)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直属企业、各县(市)供销社要高度重视“八五”普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州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作指导科,主要承担统筹谋划、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考核激励等职责。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方法和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联合社、基层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系统内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直属企业、各县(市)供销社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工作。强化普法机构队伍建设,通过招录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培养系统内法治骨干等方法,将更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强化监督措施,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好典型经验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黔东南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