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州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供应和管理;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系统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涉农行业协会,推动和促进合作经济发展。为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供销社合作社的建议。加强和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系统“三位一体”合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督促全州供销社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改革。监督、管理和运营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直属企事业单位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的文化建设,加强职工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搞好业务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指导和管理全州供销社的社团组织,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指导全州供销社系统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州供销社系统农村电子商务的建设和发展。配合各县市党委、政府做好供销合作社班子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7个科室:理事会办公室、社有资产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监事会办公室、社员股金科、老干科。
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度收支决算总计688.38 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58.97万元,降低7.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今年无抚恤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度收入合计63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9.1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缴款0.0 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度支出合计68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98万元,占87.16%;项目支出88.4万元,占12.84%;上缴上级支出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 万元,占0.0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88.3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58.97万元,降低7.8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增加退休人员抚恤金,今年无抚恤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21年相比,增加6.68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至今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24.1万元,占3.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4.4万元,占3.5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606.14万元,占88.0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公积金33.74万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11 万元,支出决算为68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6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36.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新增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未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17.7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调整。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年初预算为455.7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维修费、差旅费等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22.01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9.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8.5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347.8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48.49万元、住房公积金22.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0.18万元。
(二)公用经费71.4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4万元、水电费3.32万元、电话费6.97万元、差旅费7.42万元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42 万元,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1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06万元,降低14.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过紧日子政策,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疫情影响,积极推进网络化办公,人员来往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35 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降低14.31%,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 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共计0 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7万元,支出决算4.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8 %。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51万元,降低11.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单位与下级的实地检查指导工作减少,车辆费用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出差用油、过路费等。 2022年,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2.35万元,支出决算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决算数较上年减少0.55万元,降低19.08%,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5万元,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4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费支出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联社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41万元,比上年增加2.75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维修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专项业务费).pdf